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复核工作,及时准确反映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等经济活动情况。
二、按照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及其它项目经费的管理规定,进行收支核算与使用控制。
三、按规定对会计资料凭证进行审核、制单、复核等业务处理,定期整理各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及时将会计资料完整传递归档。
四、健全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能。
五、按照学校往来款项的管理规定,及时组织清理应付及暂存款项工作。
六、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发挥会计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与效率。
七、负责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的清理工作。
八、负责每周筛选统计到校经费,及时方便老师查询认领。
九、负责科研经费的查询、开票、出账工作。
十、负责会计凭证、账本、有关会计资料的装订工作,填制移交清册,交本处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十一、及时编报和分析学校年度、季度和月份财务决算报告及其他财务报表与财务数据;及时提供处领导和校领导决策所需的各项财务信息;负责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