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于2018年暑假对部分学生公寓(包括学生宿舍1-18栋)进行了提质改造并统一安装了空调,按照《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相关规定,学校针对提质改造的公寓向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申报了新的收费标准,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现将该批提质改造公寓的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住宿费。改造后的学生公寓1—16栋、18栋住宿费标准变更为二类学生公寓1000元/生/年。
2.空调使用维护费。80元/生/年,空调电费按计量由学生缴费。
3.一类学生公寓4人间的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03〕119号)文件执行,为1200元/生/年;8人间住宿收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为600元/生/年。
二、收费执行时间
住宿费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生公寓内安装了空调且能正常使用的,空调使用维护费按此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中医药大
学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