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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新发布《关于规范课题、科研项目验收会计档案查询借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发布人: 点击量: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提高课题、科研项目验收效率,保证财务凭证安全性,规范会计档案查询借阅流程,现将《关于规范课题、科研项目验收会计档案查询借阅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2019年111日起,请各课题、科研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在报账前将发票及附件自行复印、扫描保存以备项目结题、验收和审计查阅,财务处将不再提供会计档案查询借阅服务。如项目结题、验收和审计需要提供财务记账凭证,可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到财务处支出管理科打印。

2019年111日之前的会计凭证附件及发票尚未存档备份、仍需借阅的,请各项目助理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会计档案借阅申请,写明借阅事由及借阅凭证编号(自行登录财务处网站查询系统查阅),经由财务处负责人签字批准。

财务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