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明确:“个人所得税APP”3月1日起开通手机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请通知本部门职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申报方法与去年一致。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