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文件
校行发〔2019〕23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
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
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精神,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7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实行预决算“双控”。大力压缩办公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以上各项经费支出在年初已压缩5%的基础上,力争实现2019年全年再压缩10%及以上,以后每年新增规模不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额的5%。实行无预算不审批的制度,年初按计划编制预算,年中一般不新增安排预算,年底经费结余全部收回。
二、盘活存量资金。扩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收范围,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结转一年以上项目支出全额收回校内预算统筹安排;清理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沉淀资金,无需继续使用的及时收回。腾出的资金全部用于提高教学、科研、人才队伍水平及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不断提升师生员工获得感、幸福感。
三、从严审批自驾车汽油票报销制度,严格“以编控车”。严格执行《湖南中医药大学公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校行办字〔2019〕13号)。因公出差原则上不报销自驾车汽油票、过路过桥票,特殊紧急情况确需自驾车的应严格审批制度,需报分管校领导和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计划财务处凭审批单办理报销手续。校内车辆实有数必须控制在编制数内,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以租代购”变相增加公务用车。
四、严控资金补助超预算举办的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文化交流等活动。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尽量交由社会组织或企业举办,主要通过广告收入等渠道筹措资金,原则上不安排财政事业性拨款补助。
五、严明公务接待纪律。严格执行《湖南中医药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及工作用餐管理办法》(校行办字〔2019〕3号)。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依据公函确定的内容、时间、行程、人数及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接待规格、标准和范围,严肃接待纪律;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不得转嫁、隐匿接待费用,不得以其它名义变相开支接待费用。
六、务实组织调研考察培训会议。从严控制赴省外调研考察、学习培训等活动,不得开展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公务活动。原则上,本地培训能够满足需要或课堂教学占总学时80%以上的,不得组织到省外培训。切实精简会议数量,能不召开的会议不召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一次传达到基层的不层层重复开会,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的不召开现场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和综合定额标准,切实节约经费开支。
七、规范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机关楼堂馆所的规定要求。编制办公用房维修规划,维修项目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耗消耗为重点,严禁变相改扩建或超标准装修,维修经费实行年度预算总量控制,按轻重缓急滚动安排。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结合实际需要和经费保障情况,制定本校业务用房、教研用房专项建设规划,暂缓没有硬性需求的一般性项目,坚决压减超出实际需要的项目。项目建设必须先落实资金来源,严禁违规举债,严格概算管理;概算执行明显异常的项目,暂停拨付资金,超概算项目在概算调整按规定程序批复前不安排资金。建立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统筹调配机制,切实盘活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优化整体功能布局,推进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
八、提高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和透明度。加快预算经费的执行进度,完善一般性支出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同时,进一步公开会议和培训计划、内容、人数、经费等信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年度举办计划及经费开支明细,以及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和新增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九、强化监督问责。各部门要明确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主体责任,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和责任落实。对未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将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如发现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干部和人事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执守简朴、力戒浮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9年11月13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