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7〕66号)和《财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财务司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7—2019年滚动规划的通知》(财科教便函〔2017〕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并就编报2018-2019年滚动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专项资金向全校分配,按照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办学需求、办学特色和管理绩效等5个因素测算分配,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单位倾斜,向教学科研条件不足、办学短板突出的单位倾斜,向项目建设质量高、资金使用效益好、债务控制情况好的单位倾斜。
二、分类管理办法。遵照中央要求,结合湖南省实际,2018年起湖南省本科高校实行分类管理,现阶段分为教学科研型和教学型两种类型。我校归为教学科研型。
三、规划编制要求。专项资金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由各高校编制滚动规划,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评审认定后,结合每年实际下达的资金预算额度实施。2018-2019年建设期规划资金额度以2017年资金控制数为参考。中地项目部分,主要用于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人才队伍以及重点学科建设等6个大类,由学校自主安排到具体项目。详细要求如下:
1、项目类别要求。教学研究型高校可统筹申报上述6类项目,但单列申报的重点学科类项目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专项资金申报总额的25%,且重点学科须是批复认定的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不含重点建设学科);高校单个年度申报的项目类别原则上不超过3类。
2、支持范围要求。教学实验平台类项目主要支持基础课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和校内专业实践基地等建设;科研平台类项目主要支持科研实验室、科研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实践基地类项目主要支持实践教学体系、学生开放创新实验(实践)基地、工程训练中心、校地合作平台等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类项目主要支持主干网络的建设、改造,结点设备改造与核心设备更新,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和资源购置、特色数据库开发、大型网络教学资源购置及其硬件共享平台建设;人才队伍类项目主要支持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师资队伍培训和学术交流,以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不得用于引进人才的安家费;重点学科类项目支持已批复认定的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不含重点建设学科)的学科方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条件建设等。
3、单个项目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单个项目申报额度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万元,每个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同一项目不得跨年重复申报。单个项目需填报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4)。
3、资料上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形成规划文本并填写相关附表,于8月25日(周五)下班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计财处(综合预算科),电子文档通过邮箱304800566@qq.com报送。资料报送的时效和质量情况将作为上报的重要依据,与年度资金分配额度挂钩。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李志明,88458081/15074825046
附件:1、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改革发展类)控制数表(分发);
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基本情况申报表
3、2018-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规划表(汇总表)
4、2018-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规划表(生均拨款类)
5、2018-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规划表(发展改革类)
5-1、2018-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条件类”项目计划表
5-2、2018-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非“条件类”项目计划表
5-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表
5-4、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6、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表(发展改革类)
计划财务处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