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控财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湖南中医药大学关于借款和报销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对全校个人借款进行全面清理催还,特通知如下:
一、发送催收单
财务处将学校教职工截止到2023年10月23日未还的个人及单位借款清单下发到各二级单位,请各单位通知借款人或经办人核实借款信息(财务系统可一并查询借款明细情况)。
二、借款归还要求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借款人对借款业务承担还款、冲账、催缴借款等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对于超过1月未归还的个人借款,借款人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到财务处支出管理科办理还款冲账手续。
2.逾期不还者,按银行当期贷款利率依法收取滞纳金,并从责任人个人月工资中分期扣还。
3.各单位(部门)及相关负责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借款,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借款人及时配合完成借款清理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借款冲销归还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