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相关要求,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现将符合简易申报但未办理、应补退税但尚未申以及申报补退税但尚未办结的教职工人员名单汇总(因系统问题,税务局亦无法获取完整信息)通知本校,请在名单上的教职工尽快登入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如未及时办理,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请留存资料备查且自身对真实性负责。咨询电话8845-8081。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