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保证2024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批准,财务处将于年底关账进行年终结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报销工作
1.财务处于2024年12月20日关账,届时将关闭网上报账投递机并停止相关业务的受理。财务处将于2025年1月10日开账。
2.请将2024年12月20日前发生的各类费用于关账前报销(跨年度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关账后发生费用可顺延至次年第一季度报销)。未报销的已录入网上报账业务将于12月31日在系统内清除。
3.为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各单位要及时清理各项往来账,各类借款要求在12月20日前(含20日)完成冲账报销。无故不按时冲账的借款,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收入与票据管理工作
1.凡借用票据但款项未收回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督促对方在12月20日以前将款项汇到学校相关财务账户。
2.凡来款已到账(到款情况可通过智慧财务平台财务查询模块查询)的单位,请在12月20日前办理入账开票手续,确保税金不跨年核算。
三、校内预算相关说明
2024年校内预算执行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届时财务处将根据预算管理办法收回2024年各校内预算项目剩余额度;12月20日后发生的各项费用,请在2025年校内预算中进行申报。
四、其他专项经费相关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文件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应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对已经发生的项目支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结算。特别是2023年及以前年度拨付的双一流、中央支持地方高校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等专项资金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否则将按规定统一收回。
财务处
2024年12月2日